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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健康護理服務

基層護理 公共健康護理服務

公 共 健 康 護 士 的 教 育 與 專 業 發 展

香 港 生 署 公 共 健 康 護 士 的 培 訓 始 於 1954 年 , 當 時 的 醫 務 生 署 首 創 生 探 訪 員 在 職 培 訓 課 程 , 訓 練 註 冊 護 士 成 為 生 探 訪 員 , 推 行 健 康 教 育 及 參 與 預 防 傳 染 病 的 工 作 。 及 後 , 因 應 基 層 健 康 服 務 的 新 發 展 , 生 探 訪 員 的 培 訓 課 程 於 1979 年 修 訂 為 一 年 制 的 公 共 健 康 護 士 證 書 課 程 , 使 註 冊 護 士 在 完 成 課 程 後 能 投 入 各 種 基 層 健 康 服 務 。 1989 年 , 隨 著 生 署 的 成 立 , 部 門 邀 請 了 世 界 生 組 織 的 一 位 公 共 健 康 護 理 專 業 人 員 , 審 核 及 檢 討 課 程 , 並 根 據 她 的 建 議 作 進 一 步 的 修 訂 , 使 成 為 9 個 月 的 公 共 健 康 護 理 文 憑 課 程 。 完 成 了 該 課 程 的 護 士 , 分 別 在 生 署 不 同 的 健 康 服 務 單 位 擔 任 預 防 疾 病 、 推 廣 健 康 、 醫 療 護 理 及 康 復 的 工 作 。

為 了 使 公 共 健 康 護 士 能 承 擔 更 重 要 的 職 責 , 部 門 有 需 要 深 化 公 共 健 康 護 士 的 培 訓 , 生 署 於 2002 年 , 把 該 項 培 訓 轉 移 到 大 學 , 由 大 學 提 供 有 關 的 兩 年 制 註 冊 後 護 理 學 士 學 位 兼 讀 課 程 , 目 的 是 為 在 職 護 士 提 供 所 需 的 公 共 健 康 專 業 知 識 和 技 能 , 並 培 養 他 們 的 分 析 力 、 決 斷 力 和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。 課 程 內 容 包 括 : 護 理 學 與 公 共 健 康 、 健 康 評 估 、 健 康 推 廣 及 健 康 教 育 、 資 訊 管 理 、 社 會 及 心 理 因 素 對 健 康 的 影 響 、 家 庭 健 康 、 流 行 病 學 、 護 理 科 研 、 管 理 及 領 導 才 能 , 中 醫 藥 及 補 充 醫 療 等 。 課 程 的 設 計 使 學 員 認 識 到 社 會 、 心 理 、 經 濟 、 文 化 、 政 治 與 環 境 因 素 對 健 康 的 影 響 , 及 醫 療 改 革 與 公 共 健 康 護 理 服 務 的 關 係 , 因 此 , 該 課 程 不 但 發 展 護 士 提 供 健 康 服 務 的 才 能 , 也 使 他 們 有 能 力 協 助 市 民 增 強 自 我 照 顧 的 能 力 及 控 制 影 響 健 康 的 因 素 。

把 護 理 教 育 轉 移 到 大 學 , 對 公 共 健 康 護 理 服 務 的 專 業 化 , 是 重 要 的 一 步 , 因 為 此 舉 開 闢 了 公 共 健 康 護 士 進 修 碩 士 及 博 士 學 位 課 程 的 道 路 , 好 讓 他 們 將 來 更 能 自 主 、 自 決 , 承 擔 更 大 的 專 業 責 任 , 並 開 創 護 理 服 務 的 新 領 域 , 為 滿 足 社 會 對 健 康 的 需 求 , 提 供 更 優 質 的 服 務 。

現 時 , 香 港 護 士 管 理 局 正 計 劃 推 行 強 制 性 持 續 護 理 教 育 作 為 延 續 執 業 資 格 的 先 決 條 件, 以 此 鼓 勵 同 業 持 續 進 修 , 尋 求 不 同 模 式 的 學 習 機 會 , 達 至 終 身 學 習 的 理 念 , 不 斷 提 升 護 理服 務 的 質 素 。 在 這 方 面 , 衞 生 署 的 公 共 健 康 護 理 部 , 也 為 各 職 系 的 護 理 人 員 提 供 有 關 的 持 續進 修 課 程 ,以 促 進 優 質 的 服 務 水 平 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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